四川成都MYZC询(2015)5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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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关于*.**汶川特大地震纪念馆管理中心 采购项目采购结果的预公告 绵公资采购结果预公告〔****〕**号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监管和执行的若干意见》(川财采〔****〕**号)的规定,现将*.**汶川特大地震纪念馆管理中心采购项目采购结果预公告如下: 一、采购人:*.**汶川特大地震纪念馆管理中心 二、采购项目名称:灯泡及电子式镇流稳压器等 三、采购项目编号:MYZC询(****)**号 四、项目包个数:*个 五、采购组织单位:绵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六、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七、评审日期:****年*月**日 八、评审委员会成员:蒋 波、黄娇凤、黄德清九、评审结果: 成交候选人 供应商名称 金额(万元) 包一 第一成交候选人 绵****** **.**** 第二成交候选****** **.**** 第三成交候选****** **.**** 包二第一成交候选人 ****** **.**** 第二成交候选人****** **.**** 第三成交候选人 绵****** **.**** 注:按照询价文件第**条规定,绵******执行报价*%的价格扣除,扣除后参与评标价格为**.****万元;******执行报价*%的价格扣除,扣除后参与评标价格为**.*****万元。 十、本预公告期限:为网上发布之日起的*个工作日。 十一、本预公告的效力:在采购结果预公告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对公告内容有异议的,可以向采购组织单位提出书面意见,但不得以供应商质疑的形式提出。采购组织单位收到供应商的书面意见后,应当进行核实,发现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按照规定不应为中标、成交供应商的,采购人应当不予确定其为中标、成交供应商。供应商认为采购结果使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进行质疑的,应当在采购结果公告后提出。 十二、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汶川特大地震纪念馆管理中心 地 址:绵阳市北川羌族自治县曲山镇任家坪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 采 购 人:*.**汶川特大地震纪念馆管理中心 地 址:绵阳市北川羌族自治县曲山镇任家坪 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 采购组织单位地址:绵阳市三江西路北段*号桃花岛商业街第*幢商业楼。 联系方式:交易评审科电话 ****-*******,现场监督科电话 ****-******* 特此公告。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