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塔城塔城市鸿瑞热力有限公司新增一台130T热水锅炉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网站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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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号)、《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公众参与(征求意见稿)》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参与管理规定(试行)》中有关公开环境信息和强化社会监督的规定,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在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过程中,应当在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或者重新审核前,应征求公众的意见和建议。现对“******新增一台***T热水锅炉工程”建设项目进行第二次网站公示,公示材料如下: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建设项目名称:******新增一台***T热水锅炉工程*、建设项目地点:塔城市的中心城区*、建设项目概要:本工程为扩建*×**MW的锅炉及配套的附属设备,新建**座换热站,及**.*km(双管)一次供热管道。二、项目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项目建设的主要污染物废气、废水、噪声和固废。(*)建设项目的废气主要为锅炉烟气和煤堆场扬尘,锅炉烟气采用多管旋风除尘器除尘,脱硫塔(双碱法工艺)进行脱硫,煤堆场设置防风抑尘网。在采取上述措施以后,锅炉烟气能够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中燃煤锅炉烟气排放标准。(*)建设项目的废水主要为锅炉排污水及正反冲洗废水,主要污染物是SS、CODcr、总盐量等,这些废水中和沉淀处理后用于冷却水、冲渣以及煤场洒水降尘,不外排。生活污水直接排入市政管网,最终排入塔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的噪声污染来自锅炉房的锅炉引风机、鼓风机、循环水泵和运输设备等噪声源产生的噪声。在采取基础减震、建筑隔声后,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类标准要求。(*)建设项目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锅炉炉渣和生活垃圾,锅炉炉渣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统一清运至生活垃圾填埋场。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选址符合当地发展规划,总图布置合理。工程设计中采用了先进的生产设备和工艺,运营过程中产生固废都得到了合理综合利用,贯彻了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的要求。污染控制措施成熟、可行,在严格管理下可确保达标排放。项目运营期间对当地环境质量有一定影响,但都在相关标准控制范围以内,符合环境功能区划和总量控制的要求。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四、公众参与征询征求意见主要事项,项目运行期间公众主要关注的环境问题(废气、废水、噪声、固废等污染)。建设项目采取的环境影响预防和减缓措施是否可行,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是否可以接受,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益影响的确认。其他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的形式:分布第二次公示(公开网站)征求意见范围:建设项目所在的周边单位和群众五、公示期限和公示提出问题的主要方式公示时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公众对本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在公示期内,个人和单位可以通过信函、电话和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和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六、项目建设单位建设单位:******联 系 人:吕尧玉联系电话:****-*******七、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环评机构:新疆建筑材料工业设计院联系人:刘工电话:***********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