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和平天津市地方税务局网上办税系统CA认证技术服务项目(项目编号:TGPC-2015-D-0283)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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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号),现就天津市地方税务局网上办税系统CA认证技术服务项目,以竞争性磋商方式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一、项目名称和编号(一)项目名称:天津市地方税务局网上办税系统CA认证技术服务项目(二)项目编号:TGPC-****-D-****二、项目内容随着财税信息化建设的深入和全社会信息化程度的不断提高,网上申报等各种网上财税服务方式逐步为广大纳税人所接受。自****年开始,天津市地税系统通过互联网实现纳税申报和个人所得税全员申报,截至目前,企业纳税户已超过**万户,占征收纳税户的**%以上,且每年以*-*万户的规模增长;同时天津市地方税务局提供代征系统的代征单位及财政非税收入收缴系统的执收单位也需要使用数字证书,用户规模约为****户。根据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减轻纳税人报税成本和负担以及市政府对《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政府购买服务免费为纳税人提供第三方认证的请示》的批复,我局针对网上报税系统提出购买CA服务需求,包括数字证书介质及证书升级等技术服务(品目编号:C****),总预算********元,单个数字证书年服务费预算***元,单个数字证书介质(USB-Key)预算**元。三、实质性资格要求(一)供应商须具备工信部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二)供应商须具备国家密码管理局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使用密码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四、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一)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二)获取磋商文件地点:在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二楼***号窗口获取。(三)磋商文件售价:磋商文件售价为***元/本,磋商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四)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考察和磋商前答疑会。五、提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一)提交响应文件时间:****年*月*日*:**至*:**。(二)提交响应文件地点:在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二楼***号窗口。六、磋商开启时间及地点(一)磋商开启时间:****年*月*日*:**。(二)磋商地点: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七、成交供应商须于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到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者视同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一)联系人:王永锋(二)联系电话:***-********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一)采购人名称:天津市地方税务局(二)采购人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曲阜道*号(三)采购人联系人:刘斌(四)采购人联系电话:***-********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一)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二)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号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二楼(三)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四)采购代理机构邮政编码、电子邮箱、汇款银行及账号邮政编码:******电子邮箱:******.cn开户银行(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光大银行广东路支行账号(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十一、质疑方式: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磋商文件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且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主管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年*月**日附件: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网上办税系统CA认证技术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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