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静海静海县农业委员会吸粪车购置项目(项目编号:JHCG-A-2014-048)更正公告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受静海县农业委员会的委托,静海县政府采购中心将以公开招标方式,对静海县农业委员会吸粪车购置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对项目部分内容予以变更。一、原公告主要内容*、采购项目名称:静海县农业委员会吸粪车购置项目*、采购项目编号:JHCG-A-****-****、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二、更正事项和内容:*、根据工作需要,清洁村庄长效机制涉及的工作已由静海县农业委员会转交给静海县市容和园林管理委员会,按资金和设备配套的要求,静海县农业委员会已不能履行招标职能,故本项目撤销。*、请已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携带盖有企业财务章的企业往来收据来我中心退还标书款。三、更正日期:****年*月**日四、采购人名称、地址和联系电话*、采购人名称:静海县农业委员会*、采购人地址:静海县静海镇迎宾大道**号*、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电话:魏先生,***-********五、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和联系电话*、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静海县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代理机构地址:静海县迎宾大道**号增*号*、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六、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供应商获知更正公告后,请将“更正公告回执”页签字及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为图片文件,以电子邮件附件的方式发送至静海县政府采购中心,邮箱地址为jhxzfcgzx@***.com。至投标截止时间未收到供应商“更正公告回执”的,视为供应商已获知并接受更正公告内容,并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风险。七、质疑方式:供应商认为更正内容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更正内容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或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静海县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附件:更正公告回执静海县政府采购中心****年*月**日 附件更正公告回执今收到“静海县农业委员会吸粪车购置项目”(项目编号:JHCG-A-****-***)的更正公告。特此证明。单位名称:单位公章:投标代理人签字:日 期:请将此页盖章并签字后扫描为图片文件发送至静海县政府采购中心邮箱表示确认。 邮箱地址:jhxzfcgzx@***.com至****年*月**日**:**仍未收到“更正公告回执”的视为已熟知更正公告,接受更正公告所表述内容,并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