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惠州关于龙门县统筹扶贫资金购置商铺采购项目的单一来源审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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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购人名称:龙门县扶贫办。采购项目名称和内容:龙门县统筹扶贫资金购置商铺采购项目。二、拟采购项目的说明拟采购商铺为:龙门县东城商业大厦第一、第二层商铺,面积约****平方米。拟统筹市、县两级财政扶贫资金购置,利用商铺租金收入分红给省市级贫困村(其中省级贫困村**个,市级贫困村**个),增加贫困村集体经济收入。三、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为使所购置商铺更具市场价值,充分发挥效益,商铺应具有显著的地理位置优势(位置应在县城地区)、商业优势、建筑和价格优势和持续发展潜力的价值优势,并且商业价值潜力大。商铺配套有广场、停车场等设施,地下停车场面积****平方米以上,停车位**个以上;旁边有金融、酒店、医疗等机构进驻;商铺首层连体面积约****平方米以上,层高*.*米以上,二层连体面积约****平方米以上。经市场调研,在龙门县城地区范围内,只有唯一一家******开发的龙门县东城商业大厦符合龙门县统筹扶贫资金购置商铺项目的采购条件和有关要求。因此,县统筹扶贫资金购置商铺项目只能以******唯一供应商,以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政府采购。四、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和地址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龙门县城东门路**号五、其他事项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自本公示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龙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意见。六、采购人:龙门县扶贫办地址:龙门县城东门路***号四楼联系人:林先生联系电话:****-*******采购代理机构:龙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财政部门:龙门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股联系人:徐先生联系电话:****-*******附件:采购需求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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