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山北京市房山区农业局购置犬狂犬病疫苗项目报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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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北京市房山区农业局购置犬狂犬病疫苗项目项目编号:TCCX-****YKZX****采购人:北京市房山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采购人地址:北京市房山区城关街道兴房大街*号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西潞南大街乙**号院采购内容:序号包号产品名称单位数量是否允许进行产品***狂犬病灭活疫苗头份/瓶*****允许***狂犬病灭活疫苗头份/瓶********狂犬病灭活疫苗头份/瓶*****投标人资格:投标人应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第二十二条和本文件规定的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产品都要具备国家农业部批准有效期内的注册证书;(七)依法取得《兽药经营许可证》,《进口兽药许可证》;(八)在北京地区有固定的售后服务机构;(九)招标文件要求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十一)已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报名需携带的资料:法定代表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及近六个月中其中三个月的纳税记录证明文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社保登记证及近三个月的社会保障金缴纳证明记录文件、国家农业部批准有效期内的注册证书、《进口兽药许可证》、《兽药经营许可证》、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投标人****至****在北京市区域内同北京市区级或以上疫控部门签订的本次招标产品的相关业绩证明(每年二份采购证明或合同,必须包括金额、数量、甲乙双方盖章页)、经办人员身份证,以上资料须携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及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须原件),由招标公司资格审查合格后(原件退回,复印件留存)******通知各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因提交虚假资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企业自行承担)。报名地点:北京市房山区良乡西潞南大街乙**号院四单元***室(北京******)联系电话:***-********联系人:王先生本公告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cn)、《北京政府采购网》(***.******.***.cn)、房山财政网(http://***.******.***.cn/zfcg/zbgg/index.asp)对外公开发布。未经招标人授权的任何转载,招标人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北京**********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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