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象山县大目湾新城来薰路(松兰大道)桥梁景观栏杆采购项目(重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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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标采购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象山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现就象山县大目湾新城来薰路(松兰大道)桥梁景观栏杆采购项目(重发)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一、项目编号:CBNB-********二、采购组织类型:委托代理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四、采购内容、数量、用途及简要技术要求:序号名称工程量主要技术规格*来薰路一号桥景观栏杆约***m详见图纸和技术参数*来薰路二号桥景观栏杆约***m详见图纸和技术参数*松兰大道二号桥景观栏杆约**m详见图纸和技术参数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二)本项目对投标人资格的专门要求:*、投标人经营范围含“护栏”或“栏杆”的生产、制作或制造;*、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和转包;*、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六、招标文件的发售:*.发售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下午*:**-*:**。*.发售地点: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号中基大厦**楼财务室,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颜小姐,联系电话、传真:****-********。*.售价:每套***元,售后不退。七、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元。投标人应于****年*月**日**:**时(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汇票、电汇、支票形式交至******,开户银行:宁波银行东门支行,银行账号:*****************。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投标人应于****年*月**日**:**时(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开标室(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号中基大厦**楼),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九、开标时间及地点:本次招标将于****年*月**日**:**时(时间)在******开标室(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号中基大厦**楼)公开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十、业务咨询:象山县大******联系人:徐老师联系电话:****-**************联系人:徐军、常伟;联系电话:****-********,********,传真:****-********;十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期前在宁波市政府采购网(http://***.******.***/)上成功注册,否则投标人将不能被确定中标,由此产生的后果将由投标人自己负责。关于本次投标的款项都汇入以下帐户:开户银行:宁波银行东门支行帐号:*****************户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