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关于“开平市殡仪馆遗体火化炉招标项目(招标编号:KPCG2015-050)”的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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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平市殡仪馆遗体火化炉招标项目 (招标编号:KPCG****-***)”的补充通知 各供应商: 根据采购人的要求,现对本项目原招标文件中的部分内容作如下更改: 一、 将本项目的项目名称“开平市殡仪馆遗体火化炉项目”更改为“开平市殡仪馆高档火化炉(拣灰炉)项目”; 二、 将原招标文件中“遗体火化炉”的名称均更改为:“高档火化炉(拣灰炉)”。 特此通知。 开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二○一五年五月二十九日 我单位现将《关于“开平市殡仪馆遗体火化炉招标项目(招标编号:KPCG****-***)”的补充通知》传真给你们。在收到本通知后,请及时在回执上签字盖章确认,并传真回我单位。 多谢合作。 联 系 人:李丽珊、余宇帆 联系电话:****-******* 传 真:****-******* 回 执 我单位已收到《关于“开平市殡仪馆遗体火化炉招标项目(招标编号:KPCG****-***)”的补充通知》,共*页(含本页),对补充通知的内容无异议,特此确认。 经办人签字: 单位名称: (盖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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