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关于“开平市殡仪馆遗体火化炉招标项目(招标编号:KPCG2015-050)”的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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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平市殡仪馆遗体火化炉招标项目
(招标编号:KPCG****-***)”的补充通知
各供应商:
根据采购人的要求,现对本项目原招标文件中的部分内容作如下更改:
一、 将本项目的项目名称“开平市殡仪馆遗体火化炉项目”更改为“开平市殡仪馆高档火化炉(拣灰炉)项目”;
二、 将原招标文件中“遗体火化炉”的名称均更改为:“高档火化炉(拣灰炉)”。
特此通知。
开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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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五年五月二十九日
我单位现将《关于“开平市殡仪馆遗体火化炉招标项目(招标编号:KPCG****-***)”的补充通知》传真给你们。在收到本通知后,请及时在回执上签字盖章确认,并传真回我单位。
多谢合作。
联 系 人:李丽珊、余宇帆
联系电话:****-*******
传 真:****-*******
回 执
我单位已收到《关于“开平市殡仪馆遗体火化炉招标项目(招标编号:KPCG****-***)”的补充通知》,共*页(含本页),对补充通知的内容无异议,特此确认。
经办人签字:
单位名称:
(盖公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