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RSX15-016关于水质分析仪采购的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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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融水苗族自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委托,就水质分析仪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根据成交原则及采购人确认,现将本次采购结果公布如下:一、采购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项目名称:水质分析仪采购采购编号:RSX**-*** 二、采购项目内容:采购项目内容:水质分析仪*套;具体内容详见询价函。 三、采购公告媒体及日期:****年*月**日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柳州市政府采购网发布。四、评标信息:*、评标日期:****年*月**日*、评标地点:******柳州分公司评标室(柳州市河东路*号秀景园底层住宅区*-**号)*、评标委员会成员:谭冬梅、嵇家琪、林海雄。五、成交供应商信息:成交供应商名称:南******成交供应商地址:南宁市北湖南路**号银珠大厦第八层***、***、***号成交金额(大写):捌万零贰佰元整(¥**,***.**)交货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日内安装调试完毕并交付使用六、本次采购联系事项:*、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卢超凤 电话:****-******* 传真:****-********、地址:柳州市河东路*号秀景园底层住宅区*-**号*、邮政编码:******七、公告说明:*、报价人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在知道或者应知的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如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可以在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融水苗族自治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投诉。*、质疑人或投诉人必须按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桂财采[****]**号文)、《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第**号令)的要求进行质疑或投诉, 如不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质疑或投诉的,视为无效质疑或无效投诉,不予受理。*、质疑、投诉受理电话:质疑:******:****-*******投诉:融水苗族自治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二零一五年六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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