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湖州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安吉县公安局数码相机等设备政府采购项目的询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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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分中心受安吉县公安局委托,就数码相机等设备政府采购项目进行询价,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报价。一.询价项目编号:AJXJ****-***B二.询价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序号采购内容数量参数及要求预算(万元)采购人*数码相机及镜头等设备*批详见招标需求*.*安吉县公安局三.询价供应商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投标主体的要求(*)本项目拒绝联合体投标或转包。四.询价文件发售时间、地点、售价:*.发售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上午:*:**-**:**下午:**:**-**:***.获取询价文件地点:本公告网页*.询价文件售价(元):*(售后不退)五.询价响应截止时间:****年*月**日 上午**:**(北京时间)六.报价文件提交地点: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安吉县递铺镇玉华路**号县工行九楼)七.报价时间:****年*月**日 上午**:**(北京时间)八.报价地点: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安吉县递铺镇玉华路**号县工行九楼)九.询价保证金及交付方式:保证金:人民币***.*元整;请按规定缴入以下保证金账户(可用网银、电汇、银行转账等方式缴入):户名: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安吉县支行银行帐号:*******************十.其他事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第*日**时止)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证件资料:(*)、提供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各一份)(*)、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件(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书(原件)及办理报名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投标商报名表一份加盖公章(原件),下载网址:http://***.******.***,位置:下载中心。*.凡浙江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供应商,均可通过浙江政府采购外网打印注册供应商基本信息(加盖公章),报名时可不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十一.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分中心联系人:黄女士、王先生联系电话:****-*******传真:****-*******地点:安吉县递铺镇玉华路**号县工行三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