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朝阳公安部机关政府采购办公室公安部信息中心2015-2016年度设备及软件代维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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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公安部机关政府采购办公室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公安部信息中心****-****年度设备及软件代维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项目名称:公安部信息中心****-****年度设备及软件代维项目项目编号:****-************ 一、招标项目名称、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招标内容:设备及软件代维,预算控制价为人民币 *** 万元整。简要技术要求:设备及软件代维,具体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招标用途:自用资金来源:财政资金二、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投标人资格条件:*.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管理办法。*. 投标人须具有工业和信息化部或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颁发的有效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一级(含)以上资质。*.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时间:****年**月**日 **:** 至 ****年**月**日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路*号京城大厦A座*层招标文件售价:¥***.*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以下资料: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内容见附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具有的工业和信息化部或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颁发的有效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一级(含)以上资质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具有的有效的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制,加盖公章)原件。)若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未能提供上述有效资料,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向其出售招标文件。四、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 **:**五、开标时间:****年**月**日 **:**六、开标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路*号京城大厦A座*层会议室*七、其它补充事宜无八、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赵洋、付强项目联系电话:***-********-***、***采购人联系方式:采购人:公安部机关政府采购办公室采购人地址:北京市东长安街**号采购人联系方式:***-********代理机构联系方式:代理机构:******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人:赵洋、付强;联系方式:***-********-***、***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路*号京城大厦A座*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