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自贡关于“自贡市汇西小学校三期工程建设项目施工”补遗书一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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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各投标单位:
现对“自贡市汇西小学校三期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文件作以下澄清:
*、现将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条中“(*)差额履约担保=(*倍)×【(投标最高限价×**%)-中标价】投标最高限价(控制价):¥*******,评标价¥*******,其中 “安全文明施工费”: ¥ ******;“分部分项清单定额人工费+单价措施项目清单定额人工费”: ¥*******;”修改为“(*)差额履约担保=(*倍)×【(投标最高限价×**%)-中标价】投标最高限价(控制价):¥*******,评标价¥*******,其中 “安全文明施工费”: ¥ ******;“分部分项清单定额人工费+单价措施项目清单定额人工费”: ¥*******;”。
*、将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修改为“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
*、将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缴纳到账截至时间为****年*月**日**:**时”修改为“投标保证金缴纳到账截至时间为****年*月**日**:**时”。
*、其它内容不变。
特此通知!
招 标 人:四川******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