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遵义仁怀市2015年后山乡公共租赁住房项目施工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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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公示工程项目名称 仁怀市****年后山乡公共租赁住房项目施工招 标 人 仁怀市后山苗族布依族乡人民政府代理机构 ******开标时间 ****年**月**日**:**时开标地点 ******会议室(遵义市南京路汇川体育馆体育场外圈)第一中标候选人 ******项目经理或总监或者首席设计师或技术负责人 程光绪报 价 *******.**元总 分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有第二中标候选人 贵州省毕******项目经理或总监或者首席设计师或技术负责人 刘君报 价 *******.**元总 分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有第三中标候选人 ******项目经理或总监或者首席设计师或技术负责人 罗祝远报 价 *******.**元总 分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有公 示 期 ****年**月**日 至 ****年**月**日公示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未在公示期间提出的异议,招标人不予受理。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程序,必须先提出异议,然后才能投诉。对评标结果的投诉参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