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泸州泸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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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国土资源局纳溪区分局关于撤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公告的通知
由于《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收回土地和泸州市三区****年第二十六批供地方案的批复》(泸市府地发[****]*号)附件中规划条件绿地率和建筑密度指标与泸州市纳溪区建设用地规划设计要求的指标不一致。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国土资发[****]***号)第*.*条公告调整:“公告期间,出让公告内容发生变化的,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当按原公告发布渠道及时发布补充公告。涉及土地使用条件变更等影响土地价格的重大变动,补充公告发布时间距招标拍卖挂牌活动开始时间少于**日的,招标拍卖挂牌活动相应顺延。发布补充公告的,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当书面通知已报名的申请人。”的规定,经研究我局撤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泸市国土资纳告字[****]***号)和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泸市国土资纳告字[****]***号)*则公告,重新发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公告。特此通知。泸州市国土资源局纳溪区分局****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