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州关于温州市本级教育系统2015年度办公设备批量采购项目补充公告澄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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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公告各投标人:温州市本级教育系统****年度办公设备批量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GB************)项目招标文件中第七页由于表述不一致:▲投标供应商应提供“技术资信标”、“商务标”各一式五份的投标文件,并分别装订成册。其中正本一份、副本六份,每套投标文件的封面应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改为:▲投标供应商应提供“技术资信标”、“商务标”各一式七份的投标文件,并分别装订成册。其中正本一份、副本六份,每套投标文件的封面应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凡本补充公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之处,均以本公告为准,招标文件中其它内容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