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青龙湖山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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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龙湖山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已确定,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公示如下:(一)建设项目概况项目名称:青龙湖山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建设单位:江油市青龙湖******项目性质:新建项目地点:江油市大堰乡青龙村五组项目建设内容:本项目占地*****.**m*,新建生态农业休闲观光园项目,其中包括新建建筑面积****m*的综合用房,建筑面积****m*的老年公寓,面积****.**m*的停车场等,并完善道路建设等附属配套设施。总投资规模:本工程项目投资总额****万元,自筹资金****万元,国内贷款****万元。(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建设单位:江油市青龙湖******通讯地址:江油市大堰乡青龙村五组联系人:吴俊明联系电话:***********(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西藏******通讯地址:成都市成华区猛追湾街**号成都***写字楼B栋**层联系人:熊工联系电话:***********邮箱:******(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工作程序为三个阶段,各阶段主要工作内容如下:第一阶段为准备阶段,以收集和研究有关文件与资料为主,并作初步工程分析与环境质量现状调查,识别和筛选重点污染和评价因子,确定评价专题和重点等工作内容,以及征求公众意见,拟定评价工作方案;第二阶段为正式工作阶段,按照评价工作方案,主要进行项目工程分析和进一步的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含必须开展的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并作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以及征求公众意见、汇集和调查项目建设可能产生的社会环境问题、提出解决办法;第三阶段为报告表编制阶段,主要是汇总和分析第二阶段工作所获得的各种相关信息,得出建设项目环境合理性和可行性结论,完成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为了解公众对环境现状的满意程度、对项目的了解程度、对项目建设的态度、提出的减轻环境影响的意见和建议以及公众对项目的其它意见。(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公众在了解本项目建设有关情况后,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它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负责审批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正式意见。(七)公示日期本项目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