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余姚市南雷南路388号东首裙楼1-2层房屋租赁权网上竞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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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委托,本所定于****年*月**日上午*时开始在余姚市招标投标网“网上竞价平台”以网上竞价的方式对余姚市南雷南路***号东首裙楼*-*层房屋租赁权进行公开竞价。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竞价标的:余姚市南雷南路***号东首裙楼*-*层房屋租赁权。建筑面积:约***平方米;出租年限:五年;租金底价:人民币**万元/年;竞价保证金:人民币**万元;现状:中国建设银行;原承租人承诺交付时间:****年*月**日。注:如原承租人在承诺交付时间后尚未搬出,若竞得人系新承租人的,则租期顺延,详见须知。标的按现状进行竞价。二、标的咨询、看样:从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咨询、自行看样或提前与本所联系看样。三、竞价人的资格要求: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报名参加。四、竞价方式及报名操作事宜:本次竞价采用网上竞价的方式进行。*、竞价人须在“网上竞价平台”上按规定递交身份证明及资格要求等相关资料并注册成功;*、竞价人须在****年*月**日下午*时前在“网上竞价平台”上报名登记(如实填写竞价保证金支付信息),同时将竞价保证金缴入指定账户(户名:余姚市产权交易所,开户银行:宁波银行新建支行,账号:*****************,以转账、电汇、网银或现金的形式,按时、足额支付;如以现金形式支付的,必须及时向本所提交现金缴款单原件)以实际到账为准,缴款人户名必须与竞价人名称一致;*、竞价人报名成功与否,以收到平台发送的确认短信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陈先生、周小姐 联系电话:********、********联系地址:余姚市舜水北路**号*楼余姚市产权交易所二○一五年六月八日网 上 竞 价 须 知受委托,本所定于****年*月**日上午*时开始在余姚市招标投标网“网上竞价平台”以网上竞价的方式对余姚市南雷南路***号东首裙楼*-*层房屋租赁权进行公开竞价。现将有关事项规定如下:一、竞价标的:余姚市南雷南路***号东首裙楼*-*层房屋租赁权。建筑面积:约***平方米;出租年限:五年;租金底价:人民币**万元/年;竞价保证金:人民币**万元;现状:中国建设银行;原承租人承诺交付时间:****年*月**日。注:标的按现状进行竞价。二、本次竞价标的数据以委托人提供的《资产评估报告》相关数据记载为准。本所在竞价时及其后对标的的瑕疵、缺陷不作担保。竞价人在报名登记前必须仔细审看竞价标的,一旦作出竞价决定并成交,即表明本人接受竞价标的之一切现状,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并且不以任何理由提出退还标的或拒付成交款。三、本所根据委托人提供的资料确定竞价对象。竞价人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竞价人资格条件的规定;按时、足额缴纳竞价保证金;提交相关资料;办理报名登记手续,方可参加本次竞价。本所在竞价活动任何阶段,有权拒绝不符合本次竞价资格条件的竞价人参加本次竞价活动或解除其竞价成交的法律关系,并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四、竞价人应在报名登记前按时、足额缴纳竞价保证金(不计息)。(一)竞价人在竞价平台上注册的账户和密码是参加平台竞价的必要依据,应自行慎重保管,若因转交他人、遗忘或被盗等产生的结果及可能导致的纠纷和经济损失,均由竞价人自行负全责。(二)竞价人(即其后的竞得人)保证在竞得标的后,按本《网上竞价须知》的要求履行其全部义务,否则本所有权对竞得人的竞价保证金冲作违约金,不予退还。五、本次竞价经过报刊、网络公告、实地展示,在余姚市招标投标网(http://***.******.***.cn/)“网上竞价平台”以网上竞价的方式进行公开竞价。六、本次网络竞价遵循价高者得的原则,由相关当事人和监管部门负责监督。竞价人应在标的规定的竞价时间内,凭自己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竞价平台参与竞价,如只有一家报名登记的,则按底价成交,若二家及以上的,则采用公开竞价的方式。在竞价过程中,竞价人可按系统默认的加价幅度竞价,也可按规定自行报价。在系统规定的竞价结束时间前二分钟内,仍有竞价人出价的,系统将自动顺延五分钟(以此类推)。如无人继续加价的,系统将自动判断最高应价者为该标的的竞得人。七、竞得人须在成交当日到本所办理相应的成交手续,签署相应的竞价文件。如未能及时办理成交手续的,视为毁约,已交的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八、特别注意事项:用户的网站注册人名称必须与竞价保证金交纳人名称、竞得人名称一致,否则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竞价人自行承担,与本所、委托人无关。 九、本次竞价的计价货币为人民币,竞价时的底价、成交价均不包含标的权利登记或变更、标的交付所发生的相关税、费及竞价服务费。十、竞价结束后,竞价结果将在余姚市招标投标网公示三个工作日。对竞价结果有异议的,相关当事人可在结果公示期间向本所或委托人提交书面质疑;对书面质疑回复不满意的,可在收到书面回复后起**个工作日内向余姚市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提交书面投诉。公示结束后无异议的,由本所向竞得人发放加盖余姚市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备案章的《成交确认书》。十一、公示期结束无异议后,未竞得标的的竞价人,在成交结果公示结束后的次日(****年*月**日)起,由本所凭竞价人报名时登记的户名及账号退还竞价保证金(不计息),如未收到竞价保证金的,请及时与本所联系。竞得人为原承租人的,须在****年*月**日下午*时前向委托人一次性付清第一年租金成交款同时向本所支付第一年租金成交款*%的竞价服务费,然后于****年*月**日下午*时前与委托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竞得人为新承租人的,则第一年租金成交款、竞价服务费和《房屋租赁合同》在接到委托人交房通知后*个工作日内同时办理。十二、标的交付: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由委托人交付给竞得人。十三、竞得人的竞价保证金须在一次性付清第一年租金成交款和竞价服务费之后,凭《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到本所退还竞价保证金(不计息),本所只出具竞价服务费发票,其他相关票据由委托人提供。具体可咨询****-********。十四、其他重要事项: (一)如原承租人未竞得标的且在承诺交付时间到期后拖延交房时间,则竞得人(新承租人)租期顺延,与委托人无涉,由此可能产生的风险与法律责任由竞得人(新承租人)自负:*、如原承租人在承诺交付时间到期后拖延交房满一个月及以上的,则竞得人(新承租人)可自愿退房并无息退还竞价保证金;*、如原承租人拖延交付时间且委托人通过法律途径收房的,而竞得人(新承租人)仍愿意继续租房的,则委托人在收房后,以竞得人(新承租人)留存的联系地址,以邮寄挂号信形式通知(挂号信一经送出,即视为通知已送达);竞得人(新承租人)应在通知到达后*个工作日内来办理租房手续,否则竞得人(新承租人)无权请求返还竞价保证金。(二)竞得人须按约定时间一次性付清第一年租金成交款和竞价服务费,然后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否则竞得人无权请求返还竞价保证金。(三)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由竞得人向委托人支付履约保证金:按第一年租金成交款的**%收取。待租期满后,租赁双方无纠纷,由委托人一次性退还(不计息)。(四)租金实行按年支付、先付后用的原则,竞得人应提前三个月将下一年租金交至委托人;若竞得人不及时交纳,委托人有权收回标的并且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五)标的不得转租、转借或以其他方式变相转租。如遇特殊情况确需进行退租的,则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委托人,经委托人书面同意后,方可办理退租手续;租期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收取租金,剩余已付租金退还,但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六)竞得人不准在出租的标的内从事违法乱纪的活动。(七)竞得人须保持原有房屋及设备设施的完好无损,不得改变建筑物现状及屋内结构,如有损坏竞得人须赔偿损失。(八)如遇政府规划调整等原因需提前收回标的的,委托人有权解除合同,竞得人应无条件服从并及时搬迁,委托人不承担作价补偿。剩余租金(从承租人收到通知开始,按日计算,不计息)和履约保证金予以返还。(九)租赁期满,竞得人投资的动产自行处理,固定性装潢不得拆卸,应无条件退还标的,委托人不承担作价补偿。十五、对竞价人或竞得人的通知或催告事宜,以其报名时所登记的联系电话为通讯方式,若该项不作记载,则以其身份证所载的住所为通讯地址。因无法联系或无法送达而产生的后果,由当事人自行承担,与委托人、本所无涉。十六、本须知解释权归本次竞价活动的委托人、本所所有。余姚市产权交易所二○一五年六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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