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湖州关于投标保证金帐户名称变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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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经长兴县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长兴县招投标中心”更名为“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委托中心受理的投标保证金帐户名称将作相应变更。从*月**号下午**:**起,由中心托收的保证金帐户名称:长兴县招投标中心变更为帐户名称: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开户行和帐号不变),旧保证金帐户名称将失效。从该时间节点开始,请各投标单位按以下内容缴纳投标保证金:帐户名称: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浙江省长兴县工商银行长海路支行帐号:********************月**日下午为帐户名称更名切换点,请各投标人提早办理或在该时间段内不办理保证金相关手续,以免发生错误。另外,从在*月**日起,退还保证金收据(缴款单位栏目中)应填写“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人:陈旭、龚莹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