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贵阳毕节双山新区双横一路道路工程中标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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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标 公 示 工程项目 毕节双山新区双横一路道路工程设计招标 招标人 贵州****** 代理机构 四川****** 开标时间 ****年**月**日**时**分 开标地点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第一中标候选人 中****** 技术分* 技术分* 技术分* 技术分 * 技术分* 商务分 总分 **.* 分 报价 下浮率**% 项目负责人 余勇继 业绩 毕节双山新区飞双大道工程 第二中标候选人 长春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 技术分* 技术分* 技术分* 技术分 * 技术分* 商务分 总分 **.**分 报 价 下浮率**% 项目负责人 董立志 业绩 朝阳区长店北路(东营路—温榆河大道)道路、天桥、排水工程 第三中标候选人 贵州省交通规划勘****** 技术分* 技术分* 技术分* 技术分 * 技术分* 商务分 总分 **.**分 报 价 下浮率**% 项目负责人 马平均 业绩 贵阳市花溪区党武至湖潮城市道路工程两阶段设计二标段 公 示 期 ****年 * 月* 日至****年*月**日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标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相关请求及主张; (*)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