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凌云县生物质气化发电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二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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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设项目概况  凌云县生物质气化发电工程项目位于百色市凌云县伶站乡,建设单位为******。本工程新建**MW气化内燃机发电机组,主要燃料为凌云县种植的果木资源、林木资源、农作物秸秆和巨菌草秸秆。工程计划****年**月第一组投产,****年*月第二组投产,****年**月第三组投产等。主要环保工程为气化岛除焦油装置、燃气净化装置、内燃机尾气净化器、水膜式除尘器以及各类污水处理系统等。本工程规划总用地面积为**.**hm*,可利用面积为**.**hm*,项目总投资约*亿元。  二、项目可能的环境影响  电厂在建设期产生的污染物主要为施工废水、废弃土石方、扬尘和噪声,此外,场地开挖及局部植被破坏会造成一定的水土流失。电厂运行期产生的主要污染物为一氧化碳、非甲烷总烃、氮氧化物、烟尘、废水、灰渣和噪声。  三、主要环保措施  为了最大程度减轻对环境的污染,电厂采用先进的生物质离子催化裂解气化工艺,气化岛加装了除焦油装置和燃气净化装置,同时内燃机出口装设尾气净化器,并同步建设除尘系统,最大程度减少了污染物排放,排放烟气符合国家环境标准要求;电厂全部废水处理达标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电厂产生的灰渣考虑全部综合利用;对厂区各种大的噪声源安装消声和减振设施,部分厂房采用隔声门窗,有效控制噪声污染。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凌云县生物质气化发电工程项目为国家产业政策允许类项目,项目选址符合凌云县总体规划。项目建成后将产生较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保效益。本工程在资源消耗、用水节能、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指标等方面符合清洁生产的要求。在对项目排放的烟气、废水、灰渣进行治理后,各项污染物均达标排放,能够满足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要求,对环境敏感点的影响很小,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在可接受范围之内。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项目环境影响公众意见征求的范围主要是受工程建设和运营影响的当地居民,以及相关的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人员,同时欢迎其他所有关心本工程建设的各界群众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如想对本项目的建设情况及环境影响有更全面、深入的了解,请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环保厅网站或******网站查阅《凌云县生物质气化发电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参与工作可采用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信函、来访面谈等各种方式对本工程环境影响发表自己的看法和意见。为便于进一步沟通、交流和反馈,希望大家在发表意见时尽量提供自己的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地址:广西南宁市建政路**号 邮编:******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 邮箱:******  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地址:广西南宁市竹溪南路*号南国大厦B座**楼**号 邮编:******  联系人:卢工 联系电话:****-*******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年*月**日至****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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