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广东省广州市检察院2015年度信息化设备与系统维护采购项目(CZ2015-0588)中标公告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广东省广州市检察院****年度信息化设备与系统维护采购项目(CZ****-****)中标公告广东省广州市检察院****年度信息化设备与系统维护采购项目(CZ****-****)中标公告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我中心”)受广东省广州市人民检察院的委托,于****年**月**日就广东省广州市检察院****年度信息化设备与系统维护采购项目(项目编号:CZ****-****)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本次采购的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人名称:广东省广州市人民检察院。二、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广州市检察院****年度信息化设备与系统维护采购项目。三、项目编号:CZ****-****。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五、采购项目简要说明:(一)采购内容:*.用途:业务*.数量:*项;*.本项目包含服务器、存储系统、综合布线系统、网络及安全设备、桌面终端、外围办公设备、电话通信设备、多功能会议室、办案区及其他公共区域、驻所检察室信息化设备、驻所检察室与公安监控联网设备、远程提审设备、楼宇智能化系统(保安监控、红外报警、停车场管理、IC卡消费、门禁、电子LED屏、大楼消防监控、楼宇信息发布系统、电子巡更系统)、大屏幕背投拼接系统、杀毒软件系统和应用软件系统等多个子系统的设备、相关线路及管理软件的维护保养。*.本次采购产品为非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二)实施地点:广东省广州市人民检察院指定地点。六、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出日期:****年**月**日;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广州市政府采购网、我中心网站。七、评审信息(一)评审日期:****年**月**日。(二)评审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号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太阳广场)四楼;(三)评审委员会成员:李鹏,吴东醒,陈碧珍,聂树明,郑亦武,评审组长为:吴东醒。八、中标信息评审委员会根据采购文件中的评审办法审议和综合评估,结果如下:投标序号
投标单位
商务评分
技术评分
服务得分
价格评分
其他评分
总分
名次*
******
****.**
***.******.***
**
******
****.**
****.**
**
广******
****.**
***.******.***
* 不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名单:广州市******,原因: 报价第**项备品备件没报价。(一)中标供应商名称:******。(二)中标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号院*号楼C座**层。(三)中标金额:*******元;中标服务费金额:*****元。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请到中国建设银行广州天润路支行专窗持中标公告、服务费汇款证明办理相关手续后领取服务费发票。凭服务费发票到我中心二楼*、*号窗口领取中标通知书。中标供应商应在本项目合同签订后,将合同正本扫描上传到我中心业务系统,我中心将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的相关手续;未中标的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自本中标公告发出之日起的五个工作日内,我中心将采用银行主动划账方式予以无息退还。现金送款单必须注明以下内容:收款单位全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广州天润路支行账号:********************-****款项来源:CZ****-****。九、联系事项:采购代理机构电话:********。我中心对外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和下午*:**-*:**时。领取中标通知书请到我中心二楼*、*号窗口。采购人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中心审核部或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