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莱芜山东省莱芜市人民检察院远程视频接访系统竞争性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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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莱芜市人民检察院远程视频接访系统竞争性谈判公告一、采购人:山东省莱芜市人民检察院二、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地址:莱芜市鹏泉东大街**号嘉信大厦三楼三、采购计划编号:BM****-***四、采购项目概述本项目为山东省莱芜市人民检察院远程视频接访系统,具体内容详见谈判文件及工程量清单。本项目分为一个标段,确定一名成交人。五、供应商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且具备以下条件:*.供应商为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制造商或代理商;*.为确保系统兼容性,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与上访设备为同一品牌并提供所投产品(上访设备、高清视频接访终端、高清接访摄像机、***°全向数字话筒)的生产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完善的质量保证及保修服务体系和制度; *. 提供的资格、资质文件和业绩情况均真实有效;*. 在以往的政府采购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违纪、违约行为;*.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六、报名时间、地点、谈判文件购买报名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法定节假日、法定双休日除外),每天上午*:**-**:**、下午**:**-**:**时。报名地点:莱芜市鹏泉东大街**号嘉信大厦三楼。谈判文件购买:谈判文件***元/份售后不退;谈判文件购买时请携带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资格资质证书原件(上述资料需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套)。七、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八、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及地点详见谈判文件;九、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莱芜市政府采购网、莱芜市公共资源网上发布。十、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山东******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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