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京盐城源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射阳港经济区(工业区)危险废物焚烧项目(15000吨/年)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于****年*月**日委托南京大学环******承担射阳港经济区(工业区)危险废物焚烧项目(*****吨/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该项目已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在射阳县环保局网站上进行了第一次网络公示。目前,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已经基本完成,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号)的要求,现将项目环评的有关情况进行第二次公示。一、建设项目概况建设单位:******项目名称:射阳港经济区(工业区)危险废物焚烧项目(*****吨/年)项目性质:新建项目地址:射阳港经济区(工业区)以西约*km,***国道东侧项目投资:*****万元占地面积:**亩(约合*****m*)绿化面积:****m*,绿化率**.*%职工人数:**人工作时数:年工作日为***天,每天三班,每班*h,以****h/a计建成时间:****年*月二、建设规模本项目工程组成包括:*****t/a危险废物处置生产线生产车间,内有回转窑焚烧成套设备、烟气处置设备等,以及其他配套公辅工程、储运工程、环保工程、办公综合楼等。本项目为危险废物焚烧项目。项目年处置危险废物规模为*****吨(含***吨医疗废物),配置*****t/a焚烧系统一台(回转窑+烟气二燃室),危险废物焚烧后产生的烟气经余热回收利用,最后进入烟气处理系统,整个系统连续运行。在规划配套建设盐城源顺危险废物填埋场项目建成之前,焚烧产生的危废灰渣等在厂内暂存或委托周边市县危废填埋场安全填埋,条件成熟时(即危险废物填埋场项目建成运营后)送至固化车间固化/稳定化处理,危废填埋场安全填埋。三、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及拟采用的防治措施本项目建成后会产生一定环境影响:(*)废气本项目焚烧烟气中主要污染物为酸性组份(SO*、NO*、HCl、HF等)、重金属和二噁英。本项目使用了目前成熟的危废处置烟气净化工艺:“余热回收+*s急冷塔+旋风除尘+干式消石灰脱酸+布袋除尘+湿式碱液洗涤+烟气再热+达标排放”。烟气净化处理系统完成焚烧烟气的冷却、脱酸和除尘,控制并吸收二噁英,并处置了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酸性气体、重金属等有害物质。处理达标后的烟气经引风机、排气塔排入大气环境。(*)废水本项目废水中在危废暂存过程产生的渗出液送回转窑焚烧处理,其他废水经厂内拟建污水处理站预处理后,能够满足射阳县新港污水处理厂进水要求,不会对污水处理厂的正常稳定运行造成冲击;本项目废水在排入港区污水处理厂之后,港区污水处理厂采用污水处理工艺能够将本项目废水进一步有效处理,最终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表*中一级A标准排入射阳河。(*)噪声本项目的主要噪声源为各类装置配套的空压机、风机、各类泵等机械设备。通过采取噪声防治措施后有效降噪。主要噪声源对厂界噪声影响很小,厂界噪声能够达标。因此,噪声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固废本项目产生的所有固废均得到合理的处理处置,外排量为零,暂存和运输途中也进行有效的环境管理,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不大。同时根据环境现状监测结果,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较好,各类环境要素均可达标。因此,本项目排放的污染物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较大影响,当地环境质量仍能达到区域环境功能要求。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本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年本)》(国家发改委令****第*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年本)》有关条款的决定”中鼓励类,“三十八、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危险废弃物(放射性废物、核设施退役工程、医疗废物、含重金属废弃物)安全处置技术设备开发制造及处置中心建设”。《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调整指导目录(****年本)》、《关于修改〈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年本)〉部分条目的通知》(苏经信产业〔****〕***号)中鼓励类,“二十一、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 危险废弃物(放射性废物、核设施退役工程、医疗废物、含重金属废弃物)安全处置技术设备开发制造及处置中心建设”。本项目厂址位于射阳港经济区(工业区)以西约*km,***国道东侧规划的工业用地,为射阳港经济区(工业区)配套的基础设施,另外,项目建设完成后,将对射阳县及周边地区的危险废物、医疗废物进行有效地处置,符合《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危险废物集中焚烧处置工程建设技术规范》、《关于规范全省综合性危险废物集中焚烧处置设施建设的通知》、《盐城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管理办法》中对危险、医疗废物处置的相关要求。同时本项目并对焚烧过程产生的废气进行有效处置,提高废气处理效率,降低污染物的排放量。符合《关于明确苏北地区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条件的通知》(苏环管〔****〕***号)的相关要求。另外对照《限制用地项目目录(****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年本)》,对照《江苏省限制用地项目目录(****年本)》和《江苏省禁止用地项目目录(****年本)》,本项目不属限制和禁止用地目录。本项目不属限制和禁止用地目录。因此本项目符合江苏省、盐城市的产业政策和相关规定。经本次环境影响评价论证,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与区域规划相容、选址合理,基本符合清洁生产要求,污染防治措施可行、能够达标排放,满足总量控制的要求,对环境影响较小,采取防范和应急措施后环境风险值水平与同行业比较可以接受,周边群众对本项目持支持态度。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五、征询事项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网站提交、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①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本项目的建设持何种态度,并请简要说明原因;②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本次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十工作日。七、联系方式建设单位:******;联系人:蒋经理;联系电话:****-********邮箱:******。评价单位:南京大学环******;联系人:刘工;联系电话:***-********-***;传真:***-********-***邮箱:******。****** 南京大学环**********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