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宜昌宜昌市食品药品电子监管平台软件(一期)项目 首次答疑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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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投标人:根据采购人要求,宜昌市食品药品电子监管平台软件(一期)项目(项目编号:YCZC-F********-*)作如下变更:*、招标文件中第四章评标办法、步骤及标准第三条评标标准商务评议中产品先进性评分标准由原来“投标人近三年来(****年*月以来)开发的食品、药品监管管理信息系统软件,通过省、部级科技主管部门组织的科技成果鉴定的得*分(提供证书原件备查)”变更为“投标人近三年来(****年*月以来)开发的食品、药品监管管理信息系统软件,通过省、部级科技主管部门或有资质的评价机构组织的科技成果鉴定或评价报告的得*分(提供鉴定证书或评价报价原件、评价机构资质证明备查)”;*、开标时间由原来****年*月*日*时**分变更为****年*月*日*时**分;*、请各投标人下载最新版的招标文件(答疑文件),本答疑文件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答疑文件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答疑文件为准。*、其他条款不变。宜昌市政府采购中心二*一五年六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