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内黄县2015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第15、24标段二次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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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黄县****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第**、**标段二次招标开标会议于****年*月**日上午*:**在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开标厅准时召开。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 *、工程名称:内黄县****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 *、招标编号: SL****SG***-** 二、评审结果: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认真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如下: 第**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 中标金额:*******.**元 工 期:**日历天 质 量:合格 项目负责人:王向东 第二中标候选人:****** 中标金额:*******.**元 工 期:**日历天 质 量:合格 项目负责人:张保申 第三中标候选人:****** 中标金额:*******.**元 工 期:**日历天 质 量:合格 项目负责人:邵晓艳 第**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 中标金额:*******.**元 工 期:**日历天 质 量:合格 项目负责人:王东海 第二中标候选人:****** 中标金额:*******.**元 工 期:**日历天 质 量:合格 项目负责人:张新燕 第三中标候选人:开封市京华水表厂 中标金额:*******.**元 工 期:**日历天 质 量:合格 项目负责人:周文龙 三、评标结果公示期 ****年*月**日至****年*月**日 四、异议和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进行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书可同时抄送该招标项目的行政监督部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应自评标结果公示之日起**日内(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号令:****年*月施行,九部委**号令修改),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未先进行异议的,投诉不予受理。 五、行政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水行政监督部门:内黄县水务局 地址:内黄县建设路西段路南 监督电话:****-******* 六、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内黄县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田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郑州市优胜南路与文化路交叉口国奥大厦**层 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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