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汕头汕头市新溪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6万m3/d)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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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概况汕头市新溪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万m*/d)厂区位于外砂河与规划中山东路交界处的东南侧。建设内容包括污水厂一期厂区、厂外污水收集系统干管和污水中途提升泵站。一期工程厂区占地面积*****.*m*,采用常规改良A*/O+絮凝、沉淀、过滤工艺+紫外消毒处理工艺,污泥采用离心浓缩脱水一体机脱水至含水率**%后外运处置。一期工程污水处理规模*万m*/d,纳污范围包括外砂镇、新溪镇部分区域。配套工程包括中途提升泵站和厂外污水收集系统干管。中途提升泵站位于外砂金新路与汕汾高速交接处北侧,占地面积**** m*。泵站土建工程按远期建设,配套设备按近期*万m*/d设计。厂外沿金新路设置污水截流总干管,管径按远期流量设计,管线长度*****m。二、环境影响报告书主要内容《汕头市新溪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万m*/d)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完成,现向公众公示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报告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项目概况;(*)项目建设可能产生的主要环境影响;(*)项目建设可能产生的环境风险;(*)项目环保措施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三、初步环评结论本项目符合国家和地区相关产业政策及规划要求,选址符合地方相关规划。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并符合总量控制要求,项目投产运行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不利影响,在切实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和加强风险管理的前提下,该项目建设具备环境可行性。四、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方式和期限(*)查阅方式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公众可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汕头市环境保护研究所索要。(*)查阅期限本公告公示后**个工作日。五、公众索取补充环境信息的方式和期限(*)索取方式:公众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索取。(*)索取期限:本公告公示后**个工作日内。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项目周边的居民及单位,以及社会各界人士。(*)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① 建设项目周边目前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②项目的实施对环境将会产生何种影响?这种影响是否在可接受范围内?③在严格落实各项环保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角度考虑,是否支持项目的建设?④对项目建设的环境保护工作有何建议?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及起止日期公众可以采用电子邮件、信函或电话的方式在本公告公示**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环评机构提出宝贵建议。八、项目的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地址:广东省汕头市中山东路尾黄厝围联系人:郭工电话:****-********传真:****-********九、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汕头市环境保护研究所地址:汕头市泰山路*号环境监控中心八楼 (邮编******)联系人:宋工、刘工电话:****-********传真: ****-********邮箱: st.yjs@***.com发布单位:**********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