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湖州关于安吉县教育保障中心安吉县部分学校食堂原材料统一配送服务试点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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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受安吉县教育保障中心委托,现就“安吉县部分学校食堂原材料统一配送服务试点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合格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一、招标项目编号:JCGK****-***二、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委托代理(本项目非政府采购项目)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四、采购项目内容及数量:序号采购内容单位及数量配送范围配送材料内容*食堂原材料配送定点供应商*家安吉县境内学校,分*组进行配送肉类(速冻、酱腌、新鲜)、蔬菜类(鲜活农产品)、水产类(河鲜、干品、冻品)、调味品类、豆制品类、蛋类、干货类共七类食品原材料,每类食品的具体品种由采购单位根据学校意见制定,确定后供学校选择。注配送时间:一年,****年*月*日-****年*月**日。供货数量以学校实际采购为准。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企业;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三年内,在食品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必须是注册资金不少于***万元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企业。*、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涵盖预包装食品和初级食用农产品,并具有良好的经商信誉和履约能力(如满足本项目的人员配备、供货车辆、冷库、配送分拣场地、食品检测室,能提供要求配送的食品原材料品种等)。*、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拒绝转包和分包。六、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年*月**日-****年*月*日(每天上午*:**-**:**,下午**:**-**:**,双休及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安吉县递铺镇胜利西路**号(阳光大厦四楼)*******、标书售价:每套***元,售后不退。七、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以下资料,并满足本公告第五条对于合格投标人的要求(其中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年企业年度报告(财务报表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检察院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的函、在食品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的承诺书;*、履约能力证明文件(人员配备、供货车辆、冷库、配送分拣场地、化验检测室,提供生产养殖基地、工作间实景图片、文字说明等材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投标报名表。八、投标答疑: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年*月*日下午**:**前将疑问以书面形式传真****-*******。招标采购单位将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进行澄清和修改,并书面(含传真)通知所有认购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人未按规定要求提出的,则视同认可招标文件。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投标人应于****年*月**日上午**:**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安吉递铺镇玉华路**号工商银行九楼),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十、开标时间及地点:本次招标将于****年*月**日上午**:**时整在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安吉递铺镇玉华路**号工商银行九楼)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是投标人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身份证、社保缴费证、授权委托书等有效证明出席)。十一、本次招标有关信息公布媒体: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cn/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十二、投标保证金:本次投标保证金*****元整。缴纳时间应于开标前一个工作日到账,可用银行汇款、网银汇款,同县城可用现金支票(拒收现金)。投标保证金缴入:帐户名称:******开户银行:工商银行浙江省安吉县支行帐号:*******************十三、招标代理费用:本项目招标代理费用由中标单位支付。收费额按国家计委计价格(****)****号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十四、业务咨询:*、采购单位:安吉县教育保障中心联系人:俞老师联系电话:****-********、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汪小姐联系电话:****-*******;传真:****-********、政府采购行政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