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宜昌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法庭西南侧边坡支护工程施工招标答疑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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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投标人:根据本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相关规定,现对施工招标文件有关内容进行答疑,具体答疑内容如下:*、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壹佰壹拾万捌仟肆佰壹拾元贰角整(¥:*******.**元)。*、招标文件修改内容:评标办法前附表“***.******.***响应性评审标准”中“期、质量、安全承诺”条款变更为“工期、质量、安全、扬尘污染防治措施承诺”,其评审标准变更为“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工程项目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措施承诺及责任追究措施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投标人应严格按照《市住建委关于开展城区建筑施工现场扬尘专项整治的通知》(宜市住建文〔****〕** 号)的要求及标准,对施工现场进行扬尘污染的防治,其费用计入承包人的投标报价中,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本答疑文件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答疑文件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答疑文件为准。招标代理机构:****** 时 间: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