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州乐清市教育园区温职院乐清学院(筹)一期工程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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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公示本招标项目乐清市教育园区温职院乐清学院(筹)一期工程设计,招标人为乐清市教育园区温******,委托浙江******进行招标代理,于****年**月**日在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现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限自****年**月**日始三个工作日。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书面形式)。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按规定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名次中标候选人固定费率报价(元)综合得分项目负责人*浙江大**************.**吴震陵*浙江工业**************.**胡伟民*东南大**************.**赵卓废标原因及依据:商务标名次投标人名称废标原因废标依据同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在资格后审阶段,发现同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未提供项目负责人类似建筑工程设计业绩证明材料原件;根据招标文件P**-(*)条款“以上(*)—(*)所有要求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如为复印件者均需提供原件核对(汇款凭证不需要提供原件),否则其内容将不予承认,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经评标委员会决定,同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作废标处理。浙江省省直建筑设计院在资格后审阶段,发现浙江省省直建筑设计院未提供项目负责人类似建筑工程设计业绩证明材料原件;根据招标文件P**-(*)条款“以上(*)—(*)所有要求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如为复印件者均需提供原件核对(汇款凭证不需要提供原件),否则其内容将不予承认,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经评标委员会决定,浙江省省直建筑设计院作废标处理。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乐清市教育园区温******电话:***********投诉受理部门: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监督部门: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电话:****-********附未中标单位名单:浙江省省直建筑设计院同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业主:乐清市教育园区温**********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