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长治长治市市政管理处长治市市政管理处人行过街天桥亮化设施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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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市市政管理处人行过街天桥亮化设施工程招标公告一、招标条件山西******受长治市市政管理处的委托,现就人行过街天桥亮化设施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各潜在投标人前来参与投标。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项目编号:SMCG-*******、项目名称:长治市市政管理处人行过街天桥亮化设施工程*、计划工期:**日历天。*、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建东小学、长治市十二中、英雄路桥北、和平医院、长治六中、省机电学院等*座人行过街天桥亮化设施;本次招标共一个标包。*、预算金额:*******元;三、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期(报价截止日前**天内有效)人民检察院提供的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现场提供原件以供评委审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本工程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机电或市政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四、投标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拟担任本工程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结果告知函(提供以上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套)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工作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时至**:**时,下午**时至**:**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山西******报名。五、招标文件的获取*、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时至**:**时,下午**时至**:**时在山西******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六、招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七、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山西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八、联系方式招标人:长治市市政管理处地址:长治市太行西街**号联系人:王晋电话:****-*******招标代理机构:山西******地址:长治市英雄中路***号联系人:李淑平电话:****-******* 山西******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