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烟台烟台市环境保护局关于2015年7月13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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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年*月**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年*月**日我局拟对*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月**日-****年*月**日(*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联系电话:****-*******传 真:****-*******通讯地址:芝罘区菜市街**号邮 编:******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机构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烟台港装饰材料市场烟台市芝罘区海港路**号港湾大道两侧烟台港房产管理服务中心南京国环******项目总占地面积**万平方米,绿化面积***平方米,营业面积*****.**平方米。装饰材料市场主要经营地板、门、壁纸、红木家具、灯饰、陶瓷卫浴、板材、吊顶、五金、油漆、涂料、布艺、橱柜等。营运期:项目营运期不可避免的产生废气、废水、噪声及固废等,主要措施和环境影响为:(*)废气,大气污染主要来源于装饰材料市场店铺经营板材、油漆、涂料、门、家具、橱柜等商品在存放过程中挥发的甲醛、苯、甲苯、二甲苯、总挥发性有机物等;进出市场的汽车尾气。根据现状监测数据了解到,无组织挥发的废气厂界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表*浓度限值,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套子湾污水处理厂处理。符合《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表*中的一级A标准,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为进出市场汽车噪声和变压器噪声,通过控制行车速度、禁止厂区内鸣笛,安装减震垫,设备安装在专用设备房内等降噪措施,北侧装饰材料市场东、西、北厂界,南侧装饰材料市场东、南、西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中的*类标准,北侧装饰材料市场南厂界,南侧装饰材料市场北厂界噪声超过*类标准,超标原因主要是港湾大道交通噪声引起的。(*)固废固废主要是生活垃圾,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二次污染。*.可行性结论营运期内,项目产生的各种污染物在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后,均作到达标排放,没有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建议*.加强管理,切实落实报告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成立专门小组负责各环保设施的日常运行和管理维护,将各项环保措施落到实处。*.实行生活垃圾分类袋装化收集,以实现生活垃圾无害化、减量化和资源化。*. 本项目位于烟台港芝罘港区内,项目所在区域规划为旅游生活区,本项目是装饰材料市场,不符合烟台港芝罘湾港区规划布局,应按照市政府相关规划要求适时搬迁。综上所述,本项目所在地区环境现状质量良好,项目拟采取的各项污染物防治措施齐全有效,可确保项目废气、废水和噪声做到达标排放,营运期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不会导致周围环境质量的下降,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区域规划要求,从环保角度出发,本项目具有环境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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