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随州随州市大洪山风景名胜区洪山寺区域供水及排污净化工程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第二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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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市大洪山风景名胜区洪山寺区域供水及排污净化工程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第二次公告
依据随洪财采计[****]**号采购计划下达函,******受随州市大洪山风景名胜区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设施建设项目指挥部的委托,拟就其“随州市大洪山洪山寺区域供水及排污净化工程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采购项目编号:TXSZ****-*-*
二、采购项目名称:随州市大洪山风景名胜区洪山寺区域供水及排污净化工程项目
三、采购项目内容:供水及排污净化工程项目(详见工程量清单)
四、合格供应商条件:
*.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所有内容;
*. 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资格证明或法人代表授权书及身份证明;
*. 供应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没有处于在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期内;
*.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助理工程师证;
*.供应商近三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外地企业须提供来鄂投标备案证明;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请各供应商携带以上要求证件原件进行审核及复印件加盖公章留存,购买谈判文件。
五、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采购采用资格后审
六、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
*、凡有意参与投标者,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时**分至**时**分,下午**时**分至**时**分(北京时间,下同),持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到******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下列证件原件(原件查验后退还):① 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须为拟派本项目项目经理);② 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③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④ 《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⑤ ****、 ****和****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⑥ 拟派项目经理助理工程师证资格证书、职称证书;⑦ 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工程类职称证书、身份证及“五大员”岗位证书、身份证;⑧ 申请人社会养老保险登记证、缴纳的****年社会养老保险发票(并附社保部门出具的相关人员养老保险缴纳证明);⑨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⑩ 外省企业入鄂备案证明;?申请人须向其注册所在地人民检察院提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经查询,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年*月至今若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其复印件标注“与原件无误”字样加盖公章后一并提交,上述资料不完整的,招标代理单位不接收投标报名申请。以上资料虚假的,不能成为本项目合格投标申请人。
*、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元/套,售后不退。
七、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地点及谈判时间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地址:随州市乌龙巷市民中心五楼C座***室,谈判时间同递交截止时间。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 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八、联系人及电话:
采 购 方:随州市大洪山风景名胜区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设施建设项目指挥部
联 系 人:杜部长
联 系 电 话:***********
采购代理机构:******
联 系 人:王玲俐
联 系 电 话:****-*******
******
二零一五年七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