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关于河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采购进口产品的采购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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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供应商:河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拟购置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微波消解萃取仪、液相色谱等进口设备,现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对省级政府采购进口产品实行审核前公示相关问题的通知》及《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操作执行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现将该产品的技术指标和专家论证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请能够满足技术参数和功能要求的国内产品供应商及时联系,并对公示的内容是否有倾向性、歧视性、排他性等提出建议。请于公示期满后*个工作日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反馈至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联系电话:****-********)和******(郑州市纬四路**号)***房间(联系人:冯先生,****-********),逾期不予受理。**********年*月**日附件*:技术参数附件*: 专家论证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