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上海市旅游电子杂志和电子来信的策划、制作和发送服务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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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上海******受委托,对上海市旅游电子杂志和电子来信的策划、制作和发送服务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其他资质要求:*)营业执照经营项目中须有广告(包括广告设计、或制作、或发布等)或市场营销策划业务范围; *)本次招标需要网上投标,投标人必须获得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认证证书);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项目概况:*、项目名称:上海市旅游电子杂志和电子来信的策划、制作和发送服务项目*、招标编号:SHXM-**-********-****(代理机构内部项目编号:SZZ*****-F)*、预算编号:**-**-******、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要求:本项目是对上海市旅游电子杂志和电子来信的策划、制作和发送服务项目进行采购。具体项目内容、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相应规定为准。*、交付日期:****年**月–****年*月(具体时间另行确定)*、交付地点:招标单位指定地点三、招标文件的获取合格的供应商可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资料原件彩色扫描件(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开标时间:****-**-**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投标地点:上海市延安东路****号**楼****会议室*、开标地点:上海市延安东路****号**楼****会议室。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加盖公章) *)网上投标回执(加盖公章) *)投标时所使用的CA证书 *)可正常使用CA证书的笔记本电脑一台六、发布公告的媒介: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七、其他事项本项目的标书费:人民币伍佰元整(售后不退) 递交标书费地点:上海市延安东路****号****室 联系人:李静雯 联系方式:************ 标书费须在报名并上传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后三个工作日内递交到招标代理处,否则由此导致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八、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上海市旅游局采购代理机构: 上海****** 地 址: 大沽路***号**楼地 址: 延安东路****号****室 邮 编: ******邮 编: ****** 联 系 人: 陈平联 系 人: 李静雯 电 话: ********电 话: ******** 传 真: ********传 真: ******** 电子 邮件: 电 子 邮 件: 网 址: 网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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