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中山中山市特殊教育学校课室空调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澄清及延期公告(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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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投标人: ******中山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中山市特殊教育学校(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组织的中山市特殊教育学校课室空调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编号:ZP-GK****-****-*;采购编号:教科文(**)****】,澄清及延期内容如下:一、澄清内容原招标文件中付款方式澄清为“全部货物到货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价的**%,在满一年保修期后*个日历天内支付余下*%的合同款。”二、 延期内容:*.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延期至:****年*月**日下午**:**;*.递交投标保证金时间延期至:****年*月**日下午**:**;*.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延期至:****年*月**日下午**:**~**:**;*.投标截止时间延期至:****年*月**日下午**:**;*.开标时间延期至:****年*月**日下午**:**。三、原招标文件与本延期公告有不符之处,以本公告为准,本公告未涉及内容仍以原招标文件为准。 请各投标人收悉本公告确认无异议后并以传真等书面形式(须签字并盖章)于****年*月**日**:**前向采购代理机构确认! 联系人:黄小姐;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特此公告! ******中山分公司 ****年*月**日 延期公告文件签收单 (请投标人填写加盖公章,返回采购代理机构,传真号码:****-********) ******中山分公司: 贵公司发来的《中山市特殊教育学校课室空调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澄清及延期公告(二)》我公司已收到。该公告内容清楚,字迹清晰,我司有充分时间对相关要求做出响应,并对相关要求全部予以承认,无任何异议,特此声明! 投标人全称: (公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