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乌鲁木齐新疆油田公司开发公司三台油田北10井区头屯河组油藏开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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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号)的要求,******开发公司三台油田北**井区头屯河组油藏开发建设项目》进行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开。公告内容如下:一、项目名称及概况建设项目名称:******三台油田北**井区头屯河组油藏开发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建设性质:新建建设地点:项目位于乌鲁木齐市以东约***km,三台镇西约**km,行政隶属阜康市。乌鲁木齐至奇台公路从油田的南部边界附近通过。大黄山至火烧山油田的***国道从本油田东侧穿过。项目中心坐标为:东经**°**′**.**″,北纬**°*′**.**″。建设内容:******的部署,本项目共部署开发井***口,钻新井***口,利用老井*口,其中采油井***口,注水井**口(利用老井*口),年建产能**.*×***t,总钻井进尺**.**×***m。新建计量站**座,新建外输管线*.*km,新建集油干、支线**.**km,掺水干、支线**.**km,注水干、支线**.**km。北**井区新建集中拉油站*座。新建污水处理站*座、新建注水站*座;与拉油站合建;北十六联合处理站内对原油外输系统进行扩建。井区新建油田公路、站内道路、油区巡检道路,并对马庄**kV简易变电站进行增容改造及供配电等配套系统工程设施。建设投资:本项目投资共计*****.**万元。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及预防或减缓不良影响的对策(*)大气本工程废气为钻井作业柴油机产生的废气、采油、集输过程中锅炉燃烧废气、非甲烷总烃挥发及车辆尾气。钻井作业柴油机烟气排放集中在钻井施工期的短暂时段,且平均日排放量不大,加之评价区范围内无集中固定人群,地域辽阔扩散条件较好。类比新疆油田其它相似钻井井场,场界外各项污染物浓度均小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中新污染源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中浓度限值。本工程所用燃气加热炉燃料均为天然气。燃烧后污染物排放量少,对环境影响较小。燃气加热炉排放的SO*、NOx和烟尘符合国家《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中燃气锅炉标准,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较小。本项目内部集输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浓度小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中新污染源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井区内非甲烷总烃可以实现达标排放。另外由于项目区域扩散条件良好,因此,油田开发后对大气环境质量影响很小。车辆行驶过程,对该区域产生间断性、不连续排放,并且汽车油料为国家合格产品,其尾气排放的污染物均符合国家标准,对周围环境不产生不利影响。(*)废水本项目开发建设期间,主要废水来源于钻井过程中产生的钻井废水。钻井废水中的主要污染物为悬浮物、COD、石油类、挥发酚。钻井废水全部进入井场泥浆池中,在泥浆池中自然蒸发处理。钻井过程中的钻井废水、井队生活污水、废弃钻井泥浆和钻井岩屑等均可得到有效的处置,正常情况下不会形成地表径流,或因雨水的冲刷而随地表径流漫流,加之油田开发区域内无地表水体,故钻井过程中的各种污染物质不存在进入地表水体,影响地表水水质的可能。(*)噪声生产运营期井场正常生产时噪声较小,运营期噪声主要来自北**集中拉油站内各机泵及加热炉产生的噪声,但处理站周围没有常住人群居住,仅对站内工作人员产生影响,因此不会造成噪声扰民现象,对环境的影响较小。(*)固废运营期产生的油泥全部由准东采油厂委托克拉玛依市博达******进行回收处理;产生的单井落地原油由作业单位***%回收,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统一清运至北三台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理。(*)环境风险本油田在开发过程中,由于人为因素或自然因素的影响,可能导致发生原油泄漏事故,甚至发生火灾等给环境带来严重污染。通过分析,本建设项目发生环境风险事故的最大可信事故为脱水沉降罐接头管线发生全管径泄漏及火灾。本项目地处荒漠,因此仅会对周围的环境空气质量造成短期污染影响,所以只要建设单位加强日常管理,在发生事故时及时采取措施,即可减少事故污染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三、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结论综合以上分析结论,本评价认为:******三台油田北**井区头屯河组油藏开发建设项目属于国家产业政策鼓励项目,项目实施后可取得较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尽管在工程建设和运行中,会对周围的环境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并在今后的建设和运行中存在一定风险性,但其影响和风险是可以接受的。只要建设单位加强环境管理,认真落实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本环评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风险防范措施以及生态环境保护和恢复措施,可使本工程对环境造成的不利影响降低到最低限度。因此,该项目建设在环境保护方面可行。四、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受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公众若要查阅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需索取有关补充信息,请与****年*月*******开发公司和中国石油大学(华东)联系,联系方式如下:建设单位:******联系人:薛伟联系电话:****-*******评价单位:中国石油大学(华东)联系人:李红旭联系电话:****-*******传真:****-*******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范围:受本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本项目的单位和个人。主要事项:①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②对本报告书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的意见和建议;③对本报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意见。发布单位:******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