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州洞头县环境保护局关于受理《洞头县北岙九七龙虾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登记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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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受理《洞头县北岙九七龙虾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登记表》的公告《洞头县北岙九七龙虾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登记表》由******编制完成,我局现已受理该项目环评文件的审批申请。根据《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环境影响评价法》、《行政许可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项目名称:洞头县北岙九七龙虾馆;项目建设地点:洞头县北岙街道中心街***弄**号;建设项目概要:项目占地*** m*,营业面积***m*。主要功能为经营以小龙虾为主的小吃服务。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营运期:(*)废水:项目营运期间产生的废水主要为项目营运过程中清洗食品、餐具、厨具等产生的餐饮废水和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为油烟净化器和引风机产生的噪声、空调室外机噪声、厨房嘈杂声、顾客就餐时的喧哗声等。(*)废气:项目主要大气污染为厨房烹饪时产生的油烟废气。(*)固废:本项目的固废主要为工作人员及顾客产生的生活垃圾及餐饮垃圾,包括食物残渣(泔)、厨房下脚料,废弃纸巾,废塑料制品等。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营运期:*、废水。本项目餐饮废水经隔油处理后与其它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纳入污水管网,最后排入洞头县城南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一级B标准后排海。隔油池将不设在厨房、饮食制作间及其他有卫生要求的空间内。*、噪声:(*)加强厨房集气罩及油烟净化风机在墙体上的固定,并采取适当的隔声减震措施,项目风机周围设置隔声屏,风机及集气罩与墙体连接处加装减震垫等,油烟排放口尽量布置在远离居民楼一侧;(*)厨房、就餐区需采取设置双层隔声门窗,墙壁增加隔声吸声材料等隔声降噪措施;(*)营业期间需关闭门窗,严格控制夜间的厨房操作,做好营业期间的管理,严禁高声喧哗,严禁在房屋外空地上摆放桌椅;(*)定期对油烟净化器、风机进行维护保养。*、废气:(*)厨房的炉灶、蒸箱、烤炉(箱)等加工设施上方应设置集气罩,油烟气与热蒸汽的排风管道宜分别设置。(*)油烟集气罩罩口投影面应大于灶台面,罩口下沿离地高度宜取*.*~*.*m,罩口面风速不应小于*.* m/s。(*)油烟气排风水平管道宜设坡度,坡向集油、放油或排凝结水处,且与楼板的间距不应小于*.*m,管道应密封无渗漏。(*)项目单位的油烟排风量应在****~***** m*/h,油烟排放管道面积应在*.*~*.* m*,预留油烟净化设备占用面积应在*~* m*。(*)放置油烟净化设备的专用空间净高不宜低于*.*m,设备需要维护的一侧与其相邻的设备、墙壁、柱、板顶间的距离不应小于*.**m。(*)油烟净化装置应置于油烟排风机之前。(*)本项目应按《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 GB/T *****-****)的要求设置油烟排放监测口及监测平台,油烟排放应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的要求。(*)本项目烟排放口应高出周围**米内最高建筑物*以上米以上。(*)油烟排放口不面向周围居民房及规划住宅楼。(**)禁止室外烧烤,如有烧烤,应在室内厨房进行,采用液化气加热烧烤架或电烤架,不使用煤炭。*、固废:本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及餐饮垃圾应集中堆放,置于有盖容器内,且合理设置垃圾堆放点,并及时由环卫部门统一转运处理。本项目厨房产生的废油以及含油废物应妥善收集,并由专业处置单位集中收集处理,不得擅自排放、倾倒。保持项目周边原有的卫生整洁。四、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评价单位名称:****** 地址:浙江省温州市市府路***号同人恒玖大厦**楼 联系人:侯胜勇 电话:****-******** 五、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建设单位:洞头县九七龙虾馆 电话:***********联系人:林中 电话:***********六、公示期限、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公众如需了解该项目环评详情可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如有环保方面的意见或建议,请于公告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其它方式向我局提出。联系电话: ****-******** 传真:****-********洞头县环境保护局****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