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衢州江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屏风桌等办公家具采购公告(第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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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期**号江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屏风桌等办公家具采购项目已经江山市财政局批准采购,采购人为江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资金来源为自筹。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项目概况:江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屏风桌等办公家具采购,采购预算为**.***万元。*.*采购范围:屏风桌等办公家具(详见采购文件)。*、供应商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前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或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具有较强的项目管理、技术服务和组织实施能力,并有良好的履约记录。*、具有较强的专业技术队伍,能确保驻场实施和售后现场服务响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谈判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谈判者直接从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谈判保证金本项目谈判保证金壹仟伍佰元整(¥****.**),凡有意参加谈判者,请到江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江滨南路*号)二楼****财务室领取银行交款单,凭交款单到指定的银行将保证金汇(存)至指定账户,指定账户名称:江山市非税收入财政专户,开户行:江山农商银行,账号:***************。咨询电话:****-*******。谈判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秒,其他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及谈判时间和地点谈判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江山市江滨南路*号交警大队四楼****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谈判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谈判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谈判地点:江山市江滨南路*号交警大队四楼会议室。*、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采购公告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及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联系方式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江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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