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湖州长兴县太湖街道办事处城中村清扫清运保洁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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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采购人的委托,就“长兴县太湖街道办事处城中村清扫清运保洁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合格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一、采购人:长兴县人民政府太湖街道办事处、长兴县市政环境卫生管理处二、采购项目内容:长兴县太湖街道办事处城中村清扫清运保洁服务项目,主要包括太湖街道城中村行政区域内的道路(包括门前屋后等硬化)、池塘、绿化带等的日常保洁及管理;生活垃圾及零星建筑垃圾等日产日清;道路洒水、降尘和冲洗作业;行政区域内的化粪池清理作业;保洁范围内的垃圾桶、池、垃圾房保洁等。本采购项目暂定一年,预算价**万元,详见招标文件。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四、投标人的资格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投标人具备独立完成本项目清扫保洁、垃圾清运的能力;(二)投标企业具备并满足本项目环卫相关作业车辆:洒水车*辆、干湿两用扫地车*辆、垃圾压缩车*辆、吸污车*辆、自卸式垃圾收集车*辆、三轮或四轮专用垃圾收集电瓶车*辆(自行改装的除外)。以上环卫车辆均需提供购车发票或车辆行驶证(必须在年审有效期内),租赁无效。五、认购招标文件时请携带以下证件资料(其中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一)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 (三)投标人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六、报名时间:****年*月**日-*月**日,(每天上午*:**-**:**,下午**:**-**:**,双休及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长兴县雉城镇镜水蓝庭*-*-***)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投标人应于****年*月**日**时**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长兴县市民服务中心四楼(长兴县雉城镇锦绣路*号)投标文件接收处,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八、开标时间及地点:本次招标将于****年*月**日**时**分在浙江省长兴县市民服务中心四楼(长兴县雉城镇锦绣路*号)开标室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是投标人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明出席)。九、本项目采购有关信息刊登在:本次招标公告在长兴县招投标网上、浙江省政府采购网发布。十、联系方式:*.招标采购单位联系人:郑工 电话:****-******* 传真:****-******* *.政府采购行政监管:长兴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系电话:****-********.政府采购投诉受理部门:长兴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 ******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