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蓟县天津市蓟县人民医院新院物业管理招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jxcg2015-131)更正公告第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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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计划编号:******C********C****受天津市蓟县人民医院委托,天津市蓟县政府采购中心以竞争性磋商方式,对天津市蓟县人民医院新院物业管理招标采购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对项目部分内容予以变更。 一、原公告主要内容 *.采购项目名称:天津市蓟县人民医院新院物业管理招标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jxcg****-*** *.首次公告日期: ****年*月**日二、更正事项和内容 *.经采购人申请,对投标人实质性要求做如下变更(*)《招标公告》 “实质性要求”中取消“ISO****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ISO*****系列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的要求。(*)《招标文件》第*-*页“实质性要求”中取消“ISO****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ISO*****系列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的要求。*.报名及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变更为****年*月**日至**日。三、更正日期 :****年*月**日四、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先生*.联系电话:***-********五、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天津市蓟县人民医院*.采购人地址:天津市蓟县渔阳镇兴华大街*.采购人联系人:吕宝东*.联系电话:***********六、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蓟县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蓟县兴华大街**号(体育局院内北楼一层)*.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采购代理机构传真:***-*********.采购代理机构邮政编码:*******.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jxcg***@***.com七、更正公告内容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与谈判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供应商获知更正公告后,请将“更正公告回执”传真至天津市蓟县政府采购中心。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未收到供应商“更正公告回执”的,视为供应商已获知并接受更正公告内容,并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风险。 八、质疑方式按照《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津财采〔****〕**号)规定,供应商认为更正内容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更正内容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且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天津市蓟县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天津市蓟县政府采购中心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更正公告回执 天津市蓟县政府采购中心****年*月**日 附件: 更正公告回执今收到天津市蓟县人民医院新院物业管理招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jxcg****-***)更正公告第*号。我们将视此更正公告内容为本项目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并按整个采购文件的要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 单位公章: 日 期: 请尽快将此页盖章后传真至天津市蓟县政府采购中心表示确认。 传真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