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巴彦112.中标结果公告(义务教育学校均衡发展装备类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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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临河区教育局义务教育学校均衡发展装备类设备公开招标。 项目编号:LHZC(****—*)。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公告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中标供应商:第*包 :巴****** 中标金额:*******元; 第*包 :巴****** 中标金额:*******.*元; 第*包 :巴****** 中标金额:*******元; 第*包 :****** 中标金额:******元; 第*包 :****** 中标金额:******元; 第*包 :山东智****** 中标金额:*******元; 第*包 :****** 中标金额:*******元; 第*包 :山东智****** 中标金额:*******元; 第*包 :巴****** 中标金额:*******元; 第**包:巴****** 中标金额:*******元; 第**包:巴****** 中标金额:*******元; 评委:崔月平、马克强、杜鹃、赵仲杰、刘幸福、李文胜、赵永平 说明: *.竞标人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首先以书面形式向临河区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如对临河区政府采购中心的答复不满意或者临河区政府采购中心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可以在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临河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投诉。 *.质疑及投诉电话:****—*******。 *.为了使您的质疑或投诉得到答复,您递交的质疑或投诉书请务必提供以下信息和内容: ⑴、质疑人或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详细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 ⑵、被质疑人或被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等。 ⑶、质疑或投诉的事实及理由。 ⑷、有关违规违法的情况和有效证明材料。 ⑸、质疑人或投诉人的签章及质疑或者投诉时间。 如质疑或投诉书不按以上要求提供准确的信息,将有会被视为无效投诉的可能;对无效投诉,恕不予答复和受理。 临河区政府采购中心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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