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武汉关于中共豫鄂边区委员会旧址消防系统一期工程施工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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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京山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下达的京财采计【****】***号文件采购计划的要求,湖北******(以下简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受京山县文物事业管理局的委托,对中共豫鄂边区委员会旧址消防系统一期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申请人申请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JS*******
二、采购项目名称:中共豫鄂边区委员会旧址消防系统一期工程施工
三、招标内容:*、施工图一期工程的内容,采购预算为***万元。
*、工期:***日历天。
四、投标人资格
(一)投标人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
(二)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建筑消防设施工程设计甲级及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壹级或消防设计施工一体化一级资质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注册建造师一级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三)投标人近五年(以项目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至少完成过*项合同金额***万元以上的公共建筑消防工程施工业绩。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五、投标报名
投标人可在****年*月**日至****年*月**日(逾期停止报名),每天上午*:**时至**:**时,下午**:**时至**:**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上述相关资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在京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湖北省京山县八里途开发区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北)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及资料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
七、投标文件送达地点:京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京山县行政服务大楼三楼开标大厅)
八、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
九、开标地点:京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京山县行政服务大楼三楼开标大厅)
十、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须缴纳投标保证金柒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于****年*月**日**:**时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以实时电汇的方式,汇至中心专用账户(汇款单备注栏注明“中共豫鄂边区委员会旧址消防系统一期工程施工”投标保证金),不接受其他方式交纳。
*.投标保证金未到账或逾期到账者,取消其投标申请资格。
账户名称:京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湖北省分行京山京源支行
帐 号:*****************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及京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同时发布。
十二、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京山县文物事业管理局
地 址:京山县文峰西路
联
系 人:邓引平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
地 址:京山县水务局院内
联 系 人:朱国元
联系电话:***********
****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