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许昌市公安局法医室装备及现场足迹采集仪采购项目中标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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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公安局法医室装备及现场足迹采集仪采购项目中标公示河南******受许昌市公安局委托,对许昌市公安局法医室装备及现场足迹采集仪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布如下:一、 招标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项目名称:许昌市公安局法医室装备及现场足迹采集仪采购项目项目编号:jzfcg-g*******-*号二、 招标项目简要说明本次采购项目包括:法医室装备一批。三、评标信息评标日期:****年*月**日**:**评标地点:许昌市招标投标交易管理中心评标四室评标委员会成员:李霞、马广礼、穆浩、李颜红、王辉,抽取李颜红为评标委员会主任。四、评标结果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河南******采购人确认第一名******为中标单位,中标金额:¥******元。主要中标标的、参数材料及技术参数:序号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总价*影像片扫描仪********cmangell-df(***)**************耻骨联合死者年龄推断器*-**号、fy-chgnl**********防毒面具头戴式、mf***********便携式尸温测量仪**.*cm、fysc-ⅱ*********紫外线消毒器高度:***cm、豪华型**********脏器称*******cm、jea*******六、 本次招标联系事项采购人:许昌市公安局 联系人:曲先生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联系人:侯先生 电 话:***********拟中标供应商:******;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东路南、东风东路东*幢*单元*层**号。七、公示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八、备注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如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中国政府采购法》第六章“质疑与投诉”的规定,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亲自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河南******二○一五年七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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