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青浦上海市青浦区华新工业园区环境影响跟踪评价第二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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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青浦区华新工业园区环境影响跟踪评价第二次公示*、说明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受上海华新******委托开展对上海市青浦区华新工业园区进行跟踪环境影响评价。现根据国家及本市法规及规定,向公众进行第二次信息发布。上海华新******、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对现阶段所发布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本文本内容为现阶段环评成果。下一阶段,将在听取公众、专家等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修改完善。*、园区概况(*)园区名称:上海市青浦区华新工业园区(*)园区范围:园区范围东至新通波塘、南至S**沪常高速、西至华西二号河、北至沪宁高速,规划面积***公顷。(*)园区概况:园区功能定位以先进制造业为主导,积极发展以摩托车整车和汽车配件为主导的先进制造业,园区的主导产业为摩托车、汽车配件、电子、箱包和现代物流业。(*)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上海市青浦区华新工业园区以原规划、区域环评及其批复为依据,大力发展摩托汽配、都市工业和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等先进制造业;严禁引进高能耗、高水耗的项目,限制化工、制药、造纸等重金属污染项目。园区内现状发展产业与规划产业导向没有冲突,产业布局总体合理,但局部仍需要调整,各项环境保护减缓措施执行情况较好。在满足本次跟踪评价提出的规划调整建议和要求,强化环境管理体制的基础上,应可以实现园区建设和环境保护协调发展,促进区域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书第二次信息发布文本:见链接。(*)查阅期限(在本信息公示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名称:上海华新******建设单位联系地址:上海市青浦区华腾路****号建设单位联系人:张工建设单位联系方式:***-*********、评价机构联系方式评价机构名称: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评价机构证书编号:国环评证甲字第****号评价机构地址:上海市钦州路***号评价机构联系人:张工评价机构联系方式:***-********-****,******.cn*、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园区附近居民、企事业单位员工以及其他关心园区的公众对于园区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不接受与环境保护无关的问题)。*、公众意见反馈(*)反馈方式:公众对本次公示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第二次信息发布文本)中所涉及内容的认识和意见,可通过公布的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环评单位反馈。(*)反馈时限:在本信息公示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信函以邮戳为准。*、信息发布有效期限在本信息公示之日起**个工作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