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山北京市房山区文化委员会文物及历史文化保护项目(西甘池村革命烈士陵园遗址保护工程)报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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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名称:北京市房山区文化委员会文物及历史文化保护项目(西甘池村革命烈士陵园遗址保护工程)二、项目编号:TCCX-****WHWYH*****三、采购人:房山区文化委员会四、采购人地址:北京市房山区西潞南大街甲**号公开招标五、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六、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西潞南大街乙**号院七、采购内容:遗址保护工程八、采购方式:公开招标九、本项目财政预算金额:***.**万元十、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有国家文物局颁布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壹级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投标人必须是******法》登记注册的且依法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投标人;*.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投标人经营状态:在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具有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本工程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时需携带的资料: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年 **月 **日至 ****年 ** 月 **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到**:**,下午**:**到**:**(北京时间),到 北京市房山区良乡西潞南大街乙**号院四单元***室报名,投标人报名时应携带:(*)购买招标文件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及法人授权书一份并加盖公章;(*)施工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公章;(*)文物保护工程施工壹级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税务登记证及近六个月内任何三个月缴纳税收的记录文件;(*)社保登记证及近六个月内任何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文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原件加盖公章(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只有通过报名审查的投标人才能报名。以上资料由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后,原件归还,复印件留存于招标代理机构备案)。*.所有投标文件应于****年*月**日上午**:**(北京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以前递交到下述开标地址。*.兹定于****年*月**日上午**:**(北京时间)(及开标时间)在下述开标地址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派代表出席开标仪式。**.递交/接收投标文件和开标地点:北京市房山区文化委员会二层会议室。十一、报名时间:****年**月**日-****年**月**日上午*:**到**:**,下午**:**到**:**(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携带完整报名资料到下述地址购买招标文件。一家施工单位只能购买一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及图纸售价每套****元(售后不退)报名地点:******(地址:房山区良乡西潞南大街乙**号院四单元***室)十二、发布媒体: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北京政府采购网(http://***.******.***.cn)、房山财政网(http://***.******.***.cn/zfcg/zbgg/index.asp)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十三、当报名家数超过四家(含)采购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四章第三十八条第(三)款规定,择优确定三家供应商参加投标。十四、项目联系人:李女士联系电话:***-********北京**********年 ** 月 **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