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鹤壁2015年开发区路灯照明工程基础施工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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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SGZB-****-***由鹤******建设的 ****年开发区路灯照明工程基础施工,按照法定程序,于 **** 年 * 月 ** 日,在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公开开标,评标工作在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评标室进行,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进行。了评审,经评审,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如下: 中标候选人排序中标候选人名称投标报价中标候选人投标承诺及拟派管理人员情况**************.**元投标质量投标工期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合格**日历天李森杨洪立赵培科质检员施工员材料员造价员安全员管性勤赵树星丁艳艳石丽萍蔡振光**************.**元投标质量投标工期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合格**日历天李慧歌索保良周广红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预算员 李海学连保强秦树山杨勇 *鹤*************.**元投标质量投标工期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合格**日历天王金亮梁永强张龙飞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资料员王红太郭玉学耿建超刘兆云梁俊霞 采用资格预审方式的,资格预审的结果;唱标记录;投标文件被判定为废标的投标人名称、废标原因及其依据;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报价给予修正的原因、依据和修正结果、暂估价、暂列金额等一并公示。公示期: **** 年 * 月 ** 日—— **** 年 *月 *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投诉人对答复不满意或招标人在规定期限内不予答复的,可以按规定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鹤******联系电话:****-*******代理机构:******联系电话:***************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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