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延安关于延安市宝塔区人民法院专用设备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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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宝塔区政府采购管理中心受延安市宝塔区人民法院委托,经宝塔区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宝塔区人民法院专用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设备的生产商或销售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宝塔区人民法院专用设备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延区采公****-***
三、采购人名称:宝塔区人民法院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延安市宝塔区政府采购管理中心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
电脑、全自动装订机、执法记录仪等专用设备(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内容及技术参数要求表)
六、投标人资质要求:
*、具有在国内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应出具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投标,需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县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有较强的售后服务能力,能为用户提供完善的服务。
购买标书时进行资格预审,资格预审通过后发给招标文件。购买标书时必须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
七、招标文件发售:
*、发售时间:****年*月**日至*月**日(节假日除外)每天*:**―**:**、**:**―**:**(北京时间)
*、发售地点:延安市宝塔区财政局一楼***室
*、标书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上午*:**前
*、开标时间:****年*月**日上午*:**
*、投标开标地点:延安市宝塔区财政局四楼会议室
九、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采购项目联系人:周凤琴 刘婵
联系电话: ****- *******
延安市宝塔区政府采购管理中心
二O一五年七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