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东营史口镇林家村文化广场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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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阳光******受史口镇林家村民委员会的委托,对史口镇林家村文化广场工程进行招标采购, 欢迎符合条件、信誉好、实力强的具有施工资质能力的企业前来参加竞争。一、工程项目概况:项目名称:史口镇林家村文化广场工程采购人名称:林家村民委员会代理机构名称:山东阳光******招标代理机构地址:东营市东城大众日报社*楼***室工程规模:场地平整约****平方米;计划投资:******.**元。资金来源:村自筹资金。工程地点:林家村内二、投标企业资格要求参与投标的企业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企业财务资信状况良好。外地企业入东营市投标应取得****(****)年度(有效)东营市外埠企业备案登记证明,投标人的企业财务资信状况良好,所报工程项目部具有良好的建设业绩。三、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条件 :参与施工的注册建造师具有市政专业贰级(含)以上资质,所报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证合法有效(企业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四、评定成交人的标准:本项目,结合预算资金,评定成交人的标准是:在明确统一工程量、招标控制价的基础上,谈判小组根据工程需求,在满足工程质量和工程服务的前提下,按照报价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报价低于成本的除外。五、投标报名方式及要求:凡有意参加投标竞争者,请于****年*月**日--****年*月*日前,每日上午*时**分至**时**分,下午**时至**时,到招标代理机构进行现场报名(东营市东城大众日报社*楼***)。报名工程投标的企业提供企业以下有关证件原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拟投标建造师注册证书、拟投标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东营市外企业需提供****(****)年(有效)以来的年度备案登记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在该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报名时同时提供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一式*份装订成册,否则不予报名。联 系 人: 徐先生电 话: ****-******* *********** 监督单位:东营区史口镇纪检委 东营区史口镇审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