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克拉【变更公告】独山子区污水厂在线监测第三方运营单位资格条件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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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资质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国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相应的许可经营范围;*、具备较强的技术力量、经营实力和良好的经营信誉及售后服务能力;*、注册资金壹佰万元及以上;*、具备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并在市环保局备案。现变更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国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相应的许可经营范围;*、具备较强的技术力量、经营实力和良好的经营信誉及售后服务能力;*、注册资金壹佰万元及以上;*、具备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并在自治区环保局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