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许昌“清潩河文化景观雕塑项目(许昌县部分)”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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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县招政采公字〔****〕** 号 许昌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清潩河文化景观雕塑项目(许昌县部分)”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清潩河文化景观雕塑项目(许昌县部分),招标人为许昌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招标人地址位于清潩河(许昌县段),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投资,预算资金:*******.**元,项目出资比例为***%,******为许昌******。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许昌县部分的清潩河文化景观雕塑项目,主要招标内容包括雕塑的设计、制作及安装等,分为铸铜雕塑、锻铜雕塑、不锈钢雕塑、汉白玉雕塑。 *.*本项目目标工期(设计、制作及安装)为***日历天。 *、投标人资格要求: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及该项目经营安装能力。 *.*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自****年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为准)。 *.*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全国城市雕塑部门颁发的《城市雕塑创作设计资格证》。 *.*投标人拟派人员中至少*名持有《城市雕塑创作设计资格证》的从业人员。 *.*投标人自****年*月*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有三个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是指:包含雕塑设计、制作及安装内容的项目)。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报名须知: *.*时间:****年 * 月 **日至 **** 年 * 月 * 日(非工作日除外),每日*:** -**:**。 *.*地点:许昌县新元大道兴业大厦*楼****室。 *.*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 (*)投标报名表(*份)(下载地址:许昌县公共资源招标投标网》http://***.******.***)。 (*)授权委托书(*份)(下载地址:许昌县公共资源招标投标网》http://***.******.***)。 (*)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基本存款帐户开户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全权代表身份证、拟派人员《城市雕塑创作设计资格证》、业绩证明材料、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等原件及A*复印件*套(须加盖单位公章)。 *、领取招标文件须知: 时间:****年 * 月 * 日至 **** 年 * 月** 日(非工作日除外),每日*:**-**:**。 地点:许昌县新元大道兴业大厦*楼****室(***********)。售价:***元/份,售后不退。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年 * 月 *日*:**(北京时间)。 地点:许昌县新元大道兴业大厦*楼****室。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建设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许昌市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许昌县公共资源招标投标网***.******.***》上发布。 *、联系方式: *.*招标人:许昌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地 址:许昌县新元大道兴业大厦三楼 联系人:杨建涛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许昌****** 地 址:许昌市魏文路与天瑞街交叉口东泰大厦五楼 联系人:员小利 电 话:*********** *.*监督电话:****-*******